关于开展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06 00:00
来源:
中工爆协〔2012〕9号
关于开展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调动全国广大爆破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我国爆破事业的发展。根据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讯)研究精神,拟在全国爆破行业开展“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爆破行业优秀企业家”和“中国爆破行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为循序渐进、积累经验,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开始先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评审工作。现将《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评审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发给贵单位,请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申请表,通过单位推荐或三名爆破行业知名专家推荐给协会,以便组织评审。
有关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本通知与《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评审与管理办法》、《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申请表》同时刊登在“中国爆破网”和“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网”上,以便有关人员查阅。
邮寄单位、地址及联系人: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2号中裕商务花园11号楼A座
邮编:100142
电话:010-6834.4564(兼传真),010-5171.7511-8003
电子邮箱:msc@gseb.org.cn blast@cseb.org.cn
联系人:晨 阳 郝玉梅
附件1: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
评审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是指在中国爆破行业的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每2年选拔1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名。
第四条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鼓励创新、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以用为本、动态管理。
第五条 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申报条件是: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会员单位专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者在技术推广服务及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选拔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八条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申报材料:
(一)《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
(二)除《申请表》中要求填写的主要事迹外,另附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 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单位、行业或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2. 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3. 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4. 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四)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或获得荣誉证书等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章 选拔程序
第九条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或三名行业知名专家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公示并报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办公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十条 个人申请。根据申请条件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 单位或专家推荐。单位或专家按照有关要求,向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人选。推荐前应做好被推荐人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查工作,必要时应认真组织专家评议,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 初审。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材料提交专家委员会。
第十三条 评审。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决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15~20名专家组成,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提出评价意见并经综合评审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考察人选。
第十四条 公示。中国工程爆破协会负责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考察人选名单在中国爆破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第十五条 批准。经公示无异议,专家委员会将评选和考察情况报请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通过。
第五章 评审纪律
第十六条 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填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推荐单位或专家一定要严格把关,客观评价,严禁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要秉公办事,认真按照条件评审,严格执行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申报个人、单位和公众监督。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评审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审资格或取消其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资格,直至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表彰与待遇
第十九条 经评定为中国爆破行业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由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颁发《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同时一次性发放奖金2万元,并在中国爆破网等媒体上予以通报表彰。
第二十条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积极为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一)根据工作需要,所在单位应为有突出贡献专家提供工作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二)有突出贡献专家在申报科研项目、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应用时,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
(三)积极支持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参加行业内的技术与学术活动,优先安排他们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四)在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课题联合攻关等工作中,应注重发挥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特长。
第二十一条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组织安排有突出贡献专家休假疗养时,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协会支付。
第七章 考核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业绩考核和管理制度。
(一)建立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档案。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工作实际,共同制定管理目标和年度计划,报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考核制度。按照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年度管理计划和目标,每年年终由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档案;
(三)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全部纳入中国工程爆破协会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对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有关情况立卷存档,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应积极参加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
第二十三条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一)不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
(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由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核实,报请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同意后,撤销其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取消有关待遇:
(一)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
(二)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
(四)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起施行。
附件2:
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申请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当选年份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制
填 表 说 明
1. 本表一式两份,请“申请专家”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 本表将存入个人档案,请认真填写,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3. 如内容较多,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纸接续。
4. 表内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 请在您认为最方便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后加注“ * ”,以便及时联系和寄送文件材料。
6. 本表需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表1: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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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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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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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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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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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省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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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省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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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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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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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博 士后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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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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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技术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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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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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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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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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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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全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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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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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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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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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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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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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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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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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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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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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主
要
学
历
(含留学经历) |
起止年月 |
院校系及专业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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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起止年月 |
单 位 |
职称与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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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术 团 体 兼 职 |
年 月 |
学术团体名称 |
兼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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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社 会
职 务 (全国及省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等) |
年 月 |
单 位 |
身份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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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重要科技奖项[请按顺序填写成果(项目)名称,类别(国家、省、部)名称,获奖等级,排名,获奖年份,证书号码,主要合作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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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发明专利情况 [请按顺序填写实施的发明专利名称,批准年份,专利号,发明(设计)人,排名,主要合作者,本人在专利发明和实施中的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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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论文和著作 [请按顺序填写论文、著作名称,年份,排名,主要合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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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本人主要贡献[包括科研成果、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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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或三名知名专家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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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意见: |
同志于 年当选为中国爆破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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