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修订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11-03-03 00:00
来源:
4.1爆破工程分级
4.2爆破作业单位
4.3爆破从业人员
4.4爆破从业人员培训
5.1一般规定
5.2爆破设计
5.3爆破安全评估
5.4爆破工程安全监理
6.1爆破作业环境的规定
6.2爆破工程施工准备
6.3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加工和起爆方法。
6.4起爆网路
6.5装药
6.6填塞
6.7爆破警戒和信号
6.8爆后检查
6.9盲炮处理
6.10爆破效应监测
6.11爆破总结
7.1一般规定
7.2深孔爆破
7.3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7.4复杂环境深孔爆破
7.5浅孔爆破
7.6保护层开挖爆破
7.7冻土爆破
7.8硐室爆破
8.1一般规定
8.2井巷掘进爆破
8.3地下大跨度硐群开挖爆破
8.4地下采场爆破
8.5溜井(含矿仓)堵塞处理
8.6煤矿井下爆破(包括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地下工程爆破)
8.7钾矿井下爆破
8.8石油矿和地蜡矿井下爆破
8.9放射性矿井爆破
8.10隧道开挖爆破
9.1一般规定
9.2高温岩石爆破
9.3高温高硫矿山爆破
9.4热凝结物爆破
10.1一般规定
10.2 水下裸露药包爆破
10.3水下钻孔爆破
10.4水下岩塞爆破
10.5破冰爆破
10.6爆炸挤淤与夯实
10.7潜水爆破
11.1设计文件
11.2施工准备
11.3预拆除
11.4装药、填塞、覆盖防护
11.5起爆网路与起爆
11.6爆后检查、盲炮处理
11.7楼房类建(构)筑物爆破拆除
11.8烟囱、冷却塔类构筑物爆破拆除
11.9桥梁构筑物爆破拆除
11.10基坑钢筋混凝土支撑爆破拆除
11.11围堰、堤坝和挡土岩坎爆破
11.12水压爆破
12.1金属爆破与爆炸加工
12.2地震勘探爆破
12.3油气井爆破
12.4钻孔雷爆
13. 1 一般规定
13.2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
13.3 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13.4爆破作业噪声控制标准
13.5水中冲击波及涌浪安全允许距离
13.6 个别飞散物安全允许距离
13.7 外部电源与电爆网路的安全允许距离
13.8 爆破对环境有害影响控制
14.1 一般规定
14.2永久性地面仓库
14.3永久性地下及覆土仓库
14.4 可移动性仓库
14.5 地下矿山的井下爆破器材库和发放站
14.6 混装炸药车地面站
14.7 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和临时性存放爆破器材
14.8 爆破器材的购买和运输
14.9 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本标准规范性技术要素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替代《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本标准与GB672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补充了必要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爆破工程分级标准;
——修改和补充了爆破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强调了爆破安全评估、监理的必要性;
——补充完善了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的规定;
——强调了起爆网路的设计和试爆的要求;
——补充了拆除爆破预处理的规定;
——补充和完善了特种爆破的内容;
——完善了爆破对环境影响的安全控制标准;
——补充了现场混装设备安全操作要求;
——删除了被淘汰的爆破器材品种、爆破方法和爆破工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工程爆破协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6722-2003
——GB6722-86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和爆破作业单位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民用爆破作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从事的非军事目的的工程爆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098 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测定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库设计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爆破作业 blasting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3.2 爆破作业单位 blasting unit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分非营业性和营业性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为本单位的合法生产活动需要,在固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项目的单位。
3.3 爆破技术人员 blaster
指具有爆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3.4 爆破作业人员blasting personnel,personals engaged in blasting operations
指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3.5 爆破有害效应 adverse effects of blasting
爆破时对爆区附近保护对象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如爆破引起的振动、个别飞散物、空气冲击波、噪声、水中冲击波、动水压力、涌浪、粉尘、有害气体等。
3.6爆破作业环境 blasting circumstances
爆破作业环境泛指爆区及周围影响爆破安全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
3.7 岩石爆破 rock blasting
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破碎岩石的技术。
3.8 露天爆破 surface blasting
在地表进行的岩石爆破作业。
3.9 地下爆破 underground blasting
在地下(如地下矿山,地下硐室,隧道等)进行的岩石爆破作业。
3.10 浅孔爆破 short-hole blasting
炮孔直径小于或等于
3.11 深孔爆破deep-hole blasting
炮孔直径大于
3.12复杂环境爆破 blasting in complicated surroundings
在爆区边缘
3.13 掘进爆破 development blasting;heading blast
井巷、隧道等掘进工程中的爆破作业。
3.14 硐室爆破 chamber blasting
采用集中或条形硐室装药药包,爆破开挖岩石的作业。
3.15 定向爆破 directional blasting
采用硐室或深孔装药,使爆破岩石按预定方向运动并堆积在设定范围之内的爆破作业。
3.16 水下爆破 blasting in water, underwater blasting
在水中、水底介质中进行的爆破作业。
3.17 高温岩石爆破 blasting in high temperature rockmass
炮孔孔底温度高于
3.18 预裂爆破 presplitting blasting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前起爆,从而在爆区与保留区之间形成预裂缝,以减弱主爆孔爆破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并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3.19 光面爆破 smooth blasting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3.20 延时爆破 delay blasting
采用延时雷管使各个药包按不同时间顺序起爆的爆破技术,分为毫秒延时爆破、秒延时爆破等。
3.21 单段爆破药量 amount of explosives shot per delay
采用延时爆破技术分段爆破时,每段爆破的炸药总量。
3.22 拆除爆破 demolition blasting
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按设计要求用爆破方法拆除建(构)筑物的作业。
3.23 聚能爆破 cumulative blasting, blasting with cavity charge
采用聚能装药方法进行的爆破作业。
3.24 金属爆破 blasting in metals, metal blasting
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破碎、切割金属的作业。
3.25 爆炸加工 explosion working
利用炸药爆炸的瞬态高温和高压,使物料高速变形、切断、相互复合(焊接)或物质结构相变的加工方法。包括爆炸成形、焊接、复合、合成金刚石、硬化与强化、烧结、消除焊件残余应力等。
3.26 地震勘探爆破 seismic blasting;seismic prospecting blasting
利用震源药包爆炸在地层中激起地震波,进行地质构造勘探的爆破作业。
3.27 煤矿许用炸药 permitted explosives in coalmine
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在煤矿矿井中使用的炸药
3.28 现场混制炸药 on-site mixed explosive
将炸药的不同组份分别储存在混装炸药车的不同容器中运至爆破现场,再将各组份混合成可流动的炸药,并通过输送螺旋或泵送入炮孔中的作业。
3.29 预装药 precharge
大量深孔爆破时,在全部炮孔钻完之前,预先在验收合格的炮孔中装药或炸药在孔内放置时间超过24小时的装药作业。
3.30 爆破器材 blasting materials and accessories , blasting supplies
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器具的统称。
3.31 起爆方法 method of initiation
利用起爆器材激发工业炸药爆炸的方法。
3.32 起爆网路 firing circuit, initiating circuit
向多个起爆药包传递起爆信息和能量的系统,包括:电雷管起爆网路,导爆管雷管起爆网路、导爆索起爆网路、混合起爆网路和电子雷管起爆网路等。
3.33 盲炮 misfire, unexploded charge
因各种原因未能按设计起爆,造成药包拒爆的装药或部分装药。
3.34 爆破振动 blast vibration
指爆破引起传播介质沿其平衡位置作直线或曲线往复运动的过程。
3.35 质点振动速度 particle vibration velocity
地震波作用下,介质质点往复运动的速度。
3.36 振动频率 vibration frequency
质点每秒振动的次数。
3.37 主振频率 main vibration frequency
介质质点最大振幅所对应波的频率。
3.38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
4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4.1 爆破工程分级
表4-1爆破工程分级表
作业范围 |
分级计量标准 |
单位 |
级 别 |
|||
|
A |
B |
C |
D |
||
岩石爆破① |
一次爆破总药量Q |
t |
Q≥200 |
50≤Q<200 |
10≤Q<50 |
1≤Q<10 |
拆除爆破 |
高度H② |
m |
H≥70 |
40≤H<70 |
15≤H<40 |
H<15 |
一次爆破总药量Q③ |
t |
Q≥2.0 |
1.0≤Q<2.0 |
0.1≤Q<1.0 |
Q<0.1 |
|
特种爆破 |
单张复合板使用药量Q |
t |
Q≥0.6 |
0.3≤Q<0.6 |
Q<0.3 |
|
注:①表中药量对应的级别指露天深孔爆破;露天硐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总药量应增大至5倍;地下深孔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总药量应减半;地下硐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总药量应增大至2倍;复杂环境深孔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总药量应减至四分之一;水下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总药量应减至二十分之一。 ②表中高度对应的级别指楼房、厂房的拆除爆破;烟囱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高度应增大至2倍;水塔及冷却塔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高度应增大至1.5倍。 ③拆除爆破按一次爆破总药量进行分级的工程类别包括:桥梁、支撑、基础、地坪、单体结构等;城镇浅孔爆破也按此标准分级;围堰拆除爆破相应级别对应的总药量应增大至20倍。 |
—— 距爆区
—— 距爆区
—— 距爆区
—— 距爆破拆除物
—— 爆破拆除物倒塌方向安全长度不够,需用折叠爆破时;
—— 爆破拆除物处于闹市区、风景名胜区时。
—— 凡属矿山内部、水电封闭施工区域等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
—— 小于D级下限总药量,或虽达到D级但距爆破区
—— 虽达到D级药量,但距爆破物
—— 除爆炸复合工程外的其他特种爆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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