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对原有的收费标准进行了修改,经过理事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讨论审核后,于2004年10月22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嵩山饭店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二次会议认真讨论修改并进行表决。出席会议代表450人,表决赞成399人,不赞成9人,弃权42人。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工程爆破协会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决议,同意会后分别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和财政部备案后开始实施。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2日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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