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事长 周家汉
( 2006 年 10 月 23 日 )
各位理事:
我受第三届常务理事会委托,就推选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和协会领导成员的情况,作如下说明,请予以审议。
按协会章程规定常务理事及协会领导成员由新一届理事会协商选举产生。
一、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建议由 121 名常务理事组成
1 、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是一个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在已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成员,来自 22 个部门系统和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区。在建议常务理事人选时也认真地考虑其代表性,考虑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工程爆破专家和企事业单位的代表,其比例拟定为 3 ∶ 4 ∶ 3 ,常务理事人数约占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 、重点考虑增加工程爆破企业的常务理事人数,这将有助于加强企业自律、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利益、提高行业整体科技水平。
3 、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人选的推荐工作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二、协会领导建议由 20 名成员组成
1 、推荐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领导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②在工程爆破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和政府部门的领导与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③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⑤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提议汪旭光同志继续担任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汪旭光院士在任前三届协会领导期间,工作成绩斐然,得到上级领导和协会成员的首肯,相信在新一届理事长任期内,必将继往开来,把协会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3 、第三届协会领导成员中,有二位副理事长年龄已过 70 岁不再任职。还有的副理事长因工作变动,在第四届协会领导中,更换四位副理事长为:王广德同志、于立志同志、闫正斌同志、荆延贵同志;新增四位副理事长为:曹广晶同志、王运敏同志、谢先启同志、汪浩同志。其余领导成员仍保留。
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协会领导成员采用无记名等额选举方式产生。 |